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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日),辽宁省沈阳市卫健委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就医指引。
12月23日沈阳出现疫情后,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一系列举措,对全市医疗服务资源进行统筹管理,采取动态调整等重要管控措施,暂停部分非急需的诊疗活动,为了避免对无症状感染者识别不足等情况出现,对沈阳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停诊,保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诊疗服务,保证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中断。对涉疫的秀水诊所、医院等医疗机构采取停诊、封闭管理、快速协调转运患者、终末消毒、消毒效果评价等一系列防控措施。在当前抗击疫情“战时状态”下,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消除疫情进一步传播风险。
针对沈阳市民关心的疫情防控期间看病就医问题,综合考虑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常见病分科做如下列举指引:
口腔科疾病:医院、医院及全医院口腔科等。
妇产科:医院、医院、医院、中国医院、中国医院、医院和平院区、医院等。
儿科:医院、中国医院医院儿科等。
眼科:中国医院和平院区、医院、医院、医院等。
耳鼻喉科:医院、医院等。
肿瘤科: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
心血管科:沈医院南院区、医院、医院、中国医院、医院等。
神经科:医院、中国医院、医院、医院等。
呼吸科:医院、中国医院、医院等。
精神科:沈阳市精卫中心、医院等。
传染科:中国医院滑翔院区等。
皮肤病:医院、中国医院等。
结核病:医院(医院)。
骨科:医院、医院外科等。
肛肠科:医院、医院普通外科等。
康复科:医院、中国医院沈北院区、辽医院等。
伴随着沈阳市疫情防控进入“战时状态”,目前疫情处于有效管控状态下,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能力未受明显影响,人民群众日常诊疗完全可以得到保障。各医疗机构诊疗能力进一步提升,沈阳市卫健委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推诿或延误治疗,重点保障需要紧急治疗、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长期治疗的患者就医需求,保证治疗的连贯性和持续性。(总台央视记者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