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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国家精卫项目办精神卫生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会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会给大众带来强烈的心理冲击,出现相应的心理行为问题。政府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工作,疫情发生后,及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援助,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制订工作原则和方案,分级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保障疫情期间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同时,出台相关技术方案和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现将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相关政策文件(主动公开件)按时间顺序进行汇总,并附全文链接,方便大家查阅。
年1月26日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以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地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
链接:年2月2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下发《关于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原有心理援助热线的基础上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
链接:年2月7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旨在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
链接:年2月17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住院和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防范院内感染,做好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
链接:年2月24日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是其中15个方案之一。
链接:年3月5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旨在组建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等多学科专业人员队伍,依照统一工作原则,为受疫情影响的群众提供专业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和社会影响。
链接:年3月18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尤其是要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等的心理疏导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患者及其家属等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链接:年4月7日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
链接:年4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推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作为重点单位之一也在其中。
链接:年4月21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移民管理局综合司、民航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联合印发《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旨在通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以及相关政策解读,减轻因认知不足、环境不适所致负性情绪;利用互联网和热线等平台为入境人员提供线上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其尽快渡过适应期;在临时转运区、医院等为入境人员开展线下服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链接:年6月17日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做好防护,结合夏季防控特点,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调整,形成《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作为重点单位之一也在其中。
链接:注:以上文件均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查询。
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
医院公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