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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史传说中太皞与伏羲又常常被混而为一,或位列“三皇”,或位列“五帝”,被奉为“继天而王”的“百王之先”。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西汉刘歆为拼凑“五德终始说”,而将太皞之称冠于伏羲之前,合称“太皞伏羲氏”,从而造成了这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扑朔迷离的身份标签,凸显了古史人物关系和称谓上的混乱。
反过来,梳理弄清造成这种混乱的原因,又可帮助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这种混乱的背后所隐含的合理史实。
1、太皞是谁?《山海经·海内经》:
“西南有巴国。大皞生咸鸟,咸鸟生乘釐,乘釐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
《淮南子·览冥训》:
“故蒲且子之连鸟于百仞之上,而詹何之骛鱼于大渊之中,此皆得清净之道,太浩之和也。”
《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及《昭公十七年》、《山海经·海内经》可见有关太皞事迹的记录,也是《尚书》、《论语》、《墨子》等“祖述尧舜”的文献之外,所见太皞事迹的最早记录。
在较为可靠的,包括《国语》在内的其他先秦同期文献中,却未见有关伏羲的只言片语,说明太皞被纳入古史传说搜集者视线的时间早于伏羲。
其他有关太皞的记述还见于《楚辞·远游》、《荀子·正论》、《逸周书·太子晋》和《淮南子》之《天文训》、《时则训》、《览冥训》,但都比较零散。
在这些文献中,伏羲之名时或见于其不同的篇章、段落,但未见其与太皞有任何关联。说明在汉代初期以前,太皞与伏羲还是两个独立存在的古史人物。
伏羲,也作伏犧、伏戏、庖儀、虙羲、虙戏、宓犧、炮牺等,是中华民族创世纪始祖之一,社会发展阶段应与旧石器时代晚期,或向新石器时代过渡时期的游牧渔猎经济相适应。
《易·系辞下》: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断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
《易·系辞》假托孔子所撰,影响甚大,是目前所见有关伏羲传说记述较为详尽的最早文献。
除此之外,则以《庄子》为最早,其共同特点是言太皞则不言伏羲,言伏羲则不言太皞。
说明在先秦著述者的眼中,伏羲、太皞并无瓜葛。
庄周好古,“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所言伏羲,虚虚实实,大多为托典设譬,借事寓理。难以作为“史记”。但这些记载足以证明,在战国中晚期,伏羲已为人们所熟知。否则,以“羲”事设言,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疯人呓语。
《庄子》之外,如《管子》、《商君书》诸书所记伏羲,与《庄子》所记大致相类。
《荀子·成相篇》“文武之道,同伏戏”,与《正论篇》所记太皞,并无交叉。
《世本·作篇》有“伏羲制以俪皮嫁娶之礼”,《帝系篇》有“太皞伏羲氏”的篇名,但其所列内容均以伏羲,此篇名应为后人辑录时添加的。
汉初《淮南子》的不少篇章也提到伏羲;《史记》纪古起于黄帝,却也借他人之口留了伏羲的踪迹。
《太史公自序》余闻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封禅书》“昔无怀氏封泰山,禅云云:虙羲封泰山,禅云云”,与太皞也没瓜葛。
太皞是上古东夷部族的首领和祖先,衍化为东方宗神,伏羲则是游牧时代的创世纪式传说人物,《易·系辞下》清楚地阐明了庖牺氏和神农氏的时代次序和经济模式,所处时代应比太皞早很多,与处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虞舜似乎更难扯上关系。
2、太皞为何和伏羲合称?什么原因使其两者联为一体的呢!
最先将太皞冠诸伏羲之前而联名并称的是西汉末年刘歆所作《世经》。
刘歆据《左传·昭公十七年》“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的记载,倒推出“少皞受黄帝,黄帝受炎帝,炎帝受共工,共工受太皞故先言黄帝,上及太皞”的结论;然后“稽之于《易》,炮牺、神农、黄帝相继之世”,证明太皞、炮牺为古帝之首。
其谓“《易》曰:
炮牺氏之王天下也,是说炮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故帝为太皞。作罔罟以田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炮牺氏”。
班固《汉书·律历志》完整地转录了这段内容。
自此“太皞庖牺氏”便成为约定俗成的专用称谓,东汉时期的治经史者多因太皞以解伏羲。刘歆此说,除满足新莽政权以木、火、土、金、水为序的新“五行相生,五德终始”说的政治需要外,也并非完全无据。
依前文所论,历史上的帝喾,特别是帝舜,就是东方天帝太皞的神话影像或化身;而帝舜又是儒墨诸子心目中的千古一帝。
《易·说卦》:“帝出乎震”,“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
震为东方,“万物出乎震”,就是说“春”起于东方。按照刘歆的逻辑推演,上引《系辞下》“古者王天下”之包牺氏(伏羲)就是位居东方,主春的“帝”。《左传》郯子以太皞为“东方之帝”的“首王”,“出乎震”的伏羲则非“首德始于木”的太皞莫属。
《拾遗记》:
“春皇者,庖牺之别号。…以木德称王,故曰春皇,其明叡照于八区,是谓太皞。皞者,明也。位居东方。”即此之谓也。
荀悦在《汉纪·高祖纪》亦说:
“及至刘向父子,乃推五行之运,以子承母,始自伏羲;以迄于汉,宜为火德。其序之也,以为《易》称帝出乎震,故太皞始乎震,为木德,号曰伏羲氏。”
有学者认为:
“伏羲实即风羲,前者得之于太皞之姓,后者得之于太皞之名。”
从音韵学的角度解释说:伏为并纽,风为帮纽,同属唇音,伏、风一声之转。
《文选·秋怀诗》注:“羲者,日也”;《尚书考·灵耀》:“东方曰皞天”;《尔雅·释天》:“夏为皞天”;《广雅·释天》:“东方界天”、皞天即上天,为太阳当空之状,羲与皞义近相通。
概言之,太皞与伏羲本为同一族群不同时代的代称,关系密切。在后世“层累”构建的古史体系中被混而为一,今天更难作出具体的区分。
3、太皞伏羲氏的特征结合《易·系辞下》,可将太皞伏羲氏诸事归纳为以下四个特征:
其一,无父而生,结绳而治,以佃以渔,取牺牲以充庖厨诸事,具有旧石器时代晚期渔猎游牧的经济特征。
其二,出于雷泽,位在东方,主春象日之明,都陈,具有东方尚日部族的特征。
其三,观天法地,制嫁娶之礼,知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具有新石器时代中期父系氏族的特征。
其四,作八卦,造书契、甲历、琴瑟,立九相六佐,制九州岛,知有君臣之义,百官立,王道乃生,具有新石器时代晚期早期文明社会的特征。
不难看出,“太皞伏羲氏”似乎是一个跨时代的“历史综合体”,其中第一条可视为伏羲氏事迹,第二条与处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炎帝族系有密切关联。
后两条所列诸事则属于原始社会末期至早期文明社会的表象。据此推测,“太皞”或曰“皞族”应是东方尚日部族的泛称,故而伏羲、帝喾、帝舜均得以“太皞”为称,而炎帝和少皞也是皞族的重要成员。
4、太皞与炎帝《盐铁论·结合篇》:“黄帝战涿鹿,杀两曎、蚩尤而为帝。”
《潜夫论·志氏姓》:“伏羲姓风,其后封任、宿、须句、颛臾四国,实司大曎与有济之祀,且为东蒙主。”
《潜夫论》的记述与《左传·僖公二十一年》所记基本相同,但把太皞记作“太曎”或“大曎”,可证《盐铁论》之“两曎”即两皞,“大曎”即“大皞”。
在古籍中,皋、睾常写作睪,为同字之别体,从白从日即为皞、暤、曎,知暤、曎均为皞之别体。
徐旭生说,“涿鹿之战,黄帝的敌人,蚩尤之外还有两曎”,“两曎就是两皞,指太皞与少皞两氏族”。
涿鹿之役,东方参战的首领人物只有炎帝、蚩尤和少皞三人。
所以《盐铁论》“杀两曎、蚩尤而为帝”中的“两曎”只能是炎帝和少皞。
由此证之,炎帝亦得以太皞为称。换言之,炎帝亦属太皞之族。
不过,仅凭《盐铁论》“黄帝杀两曎、蚩尤而为帝”一语,即论定炎帝与太皞、帝舜为同一部族集团族,证据似嫌不足。
5、炎帝与太皞同族史家多谓太嗥(伏羲)为其母华胥氏在雷泽“履大人迹”而生,以龙纪而龙师龙名,《路史·太皞纪》说太皞“龙身牛首”,《帝王世纪》说女登感神龙而生炎帝“人身牛首”,《路史·炎帝纪》说炎帝“弘身而牛颠,龙颜而大唇”。
又《伏羲庙残碑》:“少典君于颛臾,以奉伏羲之祀。”今本《竹书纪年》:帝舜“龙颜大口,黑色,身长六尺一寸。”
《帝王世纪》:“(舜),目重瞳,故名重华,字都君。龙颜大口,黑色,身长六尺一寸,有圣德。”
《路史·有虞氏》:“舜长九尺,龙颜…目童重曜,故曰舜,而原曰重华。”
太皞母曰华胥,少典有子女华;少典君于颛臾奉祀伏羲,而炎帝出于少典;太皞、炎帝同为“神龙之子”,帝舜有着龙的面孔,表明他们应有着相同的族源。
《潜夫论·五德志》“伏羲,其相日角”;《路史·后纪》罗苹注引宋均:“木精之人,日角,额有骨表,取象日所出”;《帝王世纪》太皞帝庖牺氏“位在东方,主春,象日之明”;《拾遗记》“皞者,明也”;《文选·秋怀诗》注“羲者,日也”;《白虎通义》“炎帝者,太阳也”;《尚书考·灵耀》“东方曰皞天”。
又伏羲“始作八卦”,炎帝“重八卦为六十四”;《世本·作篇》“伏羲作琴瑟”,“神农作琴瑟”;《帝王世纪》、《三皇本纪》“炎帝作五弦之瑟”等等,表明太皞、炎帝都为尚日部族的太阳神,有共同的宗教信仰、价值观念和风俗习惯。
《国语·楚语下》:“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韦昭注:“九黎,黎氏九人,蚩尤之徒也。”
《史记·五帝本纪》:“而蚩尤最为暴,莫能伐。”
正义引孔安国曰:“九黎之君号蚩尤。”
《路史·太皞纪》:“太皞伏羲氏…生于仇夷,长于起城,龙身牛首;自有句而应世,故又曰有句氏;都于宛丘,故陈为太皞之墟。”
仇夷即九夷、九黎,学界普遍认同蚩尤为炎帝族裔,九黎之君。从另一侧面证实了炎帝与太皞的族缘关系。
6、炎帝与太皞都来自东方部族《左传·昭公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哀九年:“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
《管子·轻重戊》:“炎帝作钻燧取火,以熟荤臊。”
《淮南子·泛论训》:“故炎帝于火而死而为灶。”
《尚书大传》:“燧人为燧皇,以火纪官。”
《帝王世纪》:“燧人氏没,庖牺氏代之”;“及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凡十五世,皆袭庖牺之号”;“故《春秋传》‘陈,太皥之墟也’。于汉属淮阳,神农氏亦都陈,又营曲阜,故《春秋》称,鲁有大庭氏之库。”
庖牺代燧人而皇,世人多以其为同族;炎帝为火神,以火纪官;燧人亦以火纪官。燧人钻燧取火,炎帝亦钻燧取火。说明二者关系密切。丁山则径以燧人氏即为炎帝;陈为太皞之墟也,伏羲、炎帝亦都陈;炎帝(大庭氏)继女娲之后,亦袭庖牺之号。
明指炎帝也是“皞族”的成员,故而得袭庖牺氏之号。
《山海经·北山经》:
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鸟,文首白喙赤足,名曰卫精,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
《路史·太皞纪》:女娲“殒洛,是为洛神,代所谓伏妃者”。
《文选·洛神赋》李善注:“《汉书音义》如淳曰,宓妃,宓羲氏之女,溺死洛水为神。”
女娲为风姓太皞族人,可视为凤鸟部族。无论女娲为妃、为妹,还是为女,这位凤鸟“女娲”与炎帝少女“女娃”的溺水而死化为鸟都有着密切的关联。崇日与尚鸟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
《淮南子·精神训》:“日中有踆乌。”
高诱注:“踆,犹跗也,谓三足乌。”《春秋元命苞》:“日中有三足乌。”
大汶口文化独有的三足陶餐多为“引颈朝天歌”的禽类形象,正是三足乌的物相符号。
7、炎帝与舜的关系《国语·鲁语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韦昭注:“烈山氏,炎帝之号也,起于烈山。《祭法》以烈山为历山也。”
《礼记·祭法》:“故历山氏之有天下也。”郑注云:“厉山氏,炎帝也,起于厉山,或曰有烈山氏。”
《三皇本纪》:“神农本起烈山,故左氏称烈山氏之子曰柱,亦曰历山氏。”索隐:“今淮阳有神农井,又《左传》鲁有大庭氏之库是也。”
《路史·炎帝纪》:“(炎帝)肇迹列山,故又以列山、历山为氏。”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以烈山氏之子柱,为舜之田正稷;《大荒西经》说帝俊生后稷,降以百谷。故知烈山、列山、厉山均为历山之音转。
即舜所耕之历山。虞舜穿井脱险,乃是妇需皆知的掌故。司马贞说历山氏穿凿神农井,意当有所涵指。
《水经注·漻水》所谓“神农既诞,九井自穿。汲一井则众水动”,与虞舜所穿之旁通之井则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舜子商均(叔均、羲均)的“方耕,始作耕,播百谷”亦可与此相对应。
舜的“龙颜”、“龙颜大口”则与炎帝的“神龙之子”和“龙颜大唇”相吻合。结合炎帝亦可称太皞的考订,似乎可以说,起于烈山(厉山)的炎帝与起于历山的虞舜,也是“一事化二、化三”之说。
《山海经·大荒东经》:“有黑齿之国,帝俊生黑齿,姜姓,黍食,使四鸟。”
姜姓是炎帝的族姓,黍食则是神农之世的生活特征。与炎帝与太皞,帝俊与帝舜的称谓可以互换正相符合。
《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海之渚中“帝舜生戏,戏生摇民”。
《海内经》:“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訞生炎居,炎居生节并,节并生戏器。”
《世本》:“(帝喾)次妃陬訾氏之女曰常仪,生帝挚。”
《路史·炎帝纪》在炎帝后裔帝临、帝承、帝魁之下谓:
“炎帝明,帝魁之子也,明生直;炎帝直,直生釐,是为帝值;炎帝釐,釐生居,是为帝来”;“炎帝居母曰听訞,承桑氏之子也”;“炎居生节茎,节茎生戏,戏生器。”
按,訞、姚同音,听訞之“訞”与虞舜之姚是否具有某种关联?
伏羲常被记作伏戏、虙戏、牺皇、羲皇。
《尚书大传·略说》:“遂人为遂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
戏即羲,其言戏皇,亦即羲皇、牺皇。
而《路史》所称“炎帝直”与帝喾之子“帝挚”,“炎帝釐”与太皞(炎帝、帝俊、帝喾、帝舜)所生季釐,节并(节茎)所生戏器与帝舜所生之戏、太皞伏戏之“戏”,以及帝釐之妻,炎居之母“承桑氏”与少皞之“穷桑氏”等,都出现了很难用“巧合”来解释的多重关联。
从音训的角度说,帝挚即帝直,帝釐即季釐。结合“伏羲作琴瑟”、“神农作琴瑟”、“炎帝作五弦之瑟”、“舜作五弦之琴”等记述,应可窥见“戏”祖炎帝、“戏”父帝舜与太皞伏“戏”之间紧密而错综复杂的内在关联。
此外,《楚辞·远游》“指炎帝而直驰兮,吾将往乎南嶷”,《帝王世纪》炎帝“崩,葬长沙”,《海内经》“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五帝本纪》“(舜)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将炎帝和帝舜的身后葬处也放到了同一个地方。
凡此等等,无不反映太皞、伏羲、帝舜与炎帝非同寻常的密切关系。不仅伏羲、炎帝、帝喾和帝舜均得以“太皞”为称,而帝喾、帝舜有时也是“炎帝”的化身。
故知“太皞”、“炎帝”乃是同一族群的不同称谓(最初或有自称和他称的区别),伏羲、神农、蚩尤、少皞、帝喾、帝舜是同一族群不同时代的代表人物,帝俊则为该族群“众偶像”神化后的历史影像。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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